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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政府采购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 2024-08-20 16:53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金台区财政局依照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金台区电子卖场第二批供应商。经审核,本次新入驻供应商51家,其中货物类25家、服务类26家,使我区电子卖场品目更加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体系。

金台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建成投用,使采购人足不出户、一键下单,供应商同城配送一小时送货上门,将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于政府采购,实现了采购服务全流程电子化,公正性和便捷性得到进一步提升,构建起了“互联网+政府采购”体系,政府采购业务实现全面转型升级。

一、抓服务,优环境。根据电子卖场平台的服务范围、内容规定和要求,及时发布供应商征集公告,实行零门槛、零交易费入驻,降低了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进一步简化程序,加快资格审核工作进度,积极组织推动多轮供应商征集入围工作,做到公开透明,确保更多供应商入围电子卖场平台;逐步健全完善采购范围、商品分类体系、商品库、交易规则等制度机制,规范电子卖场平台建设和采购活动,引导采购人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提高电子化采购质量和效益;融合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全面推动政府采购改革创新,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实现了全区范围内更宽领域的政府采购网上交易,进一步降低了政府采购交易成本。

二、强监管,促规范。为维护供应商良性竞争,保证产品品质,金台区财政局以《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品目》为基础,结合采购人需求,进一步优化《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金台区分站第二批征集品类目录》,规范电子卖场商品品目。对上架商品进行价格监管:一是对于上架商品有价格监测来源的,上架商品价格不得高于监测市场参考价(合理价格)。二是对于没有商品价格监测来源的,须提供市场价来源,市场价来源商品品牌、型号、参数应当与上架商品一致,市场价来源应为主流电商平台或其他省份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带有销量的市场价来源链接。三是充分发挥大数据处理速度快的特性,通过人工智能实现自动识别、聚合管理,形成价格参照体系,有效实现政府采购价格监测,营造了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三、转作风,提效能。金台区财政局围绕一个平台,服务两种主体,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提升服务效能。为供应商和采购人发送操作手册,使他们熟悉电子卖场相关政策和供应商的入驻要求;定期不定期邀请系统软件专家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对操作有困难的供应商进行一对一业务指导;重视做好供应商常态化征集、入驻协议、物品上架等审核工作,认真热情接待来电来访,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及时答疑解惑;持续开展政府采购“学政策、学法规、送服务”活动,开展预算单位采购人集中培训2次,供应商现场培训2次,使供应商和预算单位快速准确掌握采购操作流程,推动培训成果快速有效转化为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了电子化采购的综合效能。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上线运行,是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的重要举措,对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动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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