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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学校假期马上结束,学生家长纷纷关注校外餐饮食品安全的实际,近期,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把校外餐饮机构食品经营许可作为重点工作之一,采取三条措施履职尽责,为广大学生营造了一个安全、放心、舒心的餐饮环境。
校外托餐机构是指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开办的,受监护人委托,在学校以外有固定经营场所专门为中小学生提供餐饮服务并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性机构,俗称小饭桌。该类机构之前实施备案管理,因其经营规模大小、设施设备配置等条件不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食品安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采取以下措施,有效规范了校外托餐机构管理。一是根据《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校外托餐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宝市监函〔2024〕40号)要求,对校外托餐机构实施食品经营许可或小餐饮许可,规范校外托餐经营行为,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提升。二是积极与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等规定,明确校外托餐机构许可申请条件和材料,书面审查及现场核查重点内容,确保许可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利用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或“企业办事不出园区、群众办事不出村(社区)”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引导校外托餐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广大学生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截至目前,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已为64家校外托餐机构颁发了《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