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3月12日起区水利站分组对全区农村供水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查看资料、入户排查方式主要对管水员日常巡查消杀,水源地、泵房环境卫生,日常巡查消杀工作记录,水费收缴台账等方面进行指导检查,指导镇(街道)对排查的问题建立台账,分类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全区农村供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