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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经营主体注意啦!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认缴出资过渡期进入关键倒计时,请辖区存量公司抓紧自查、及时整改,规避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优化调整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相关制度。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存量企业实际经营、出资现状,为存量公司出资期限调整设置3年过渡期。该认缴出资期限过渡期将于2027年6月30日届满,目前已进入到期1年倒计时阶段!请金台区各存量公司高度重视,尽快依法完成出资期限合规调整。
一、调整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股东最晚出资日期不得超过2032年6月30日。原章程约定出资期限超出该时间的,须在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调整。补充提示:若自2027年7月1日起,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本身在5年以内,无需调整。
二、调整办理步骤
1、召开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调整出资期限的有效决议
2、向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章程备案手续
3、变更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信息公示
三、可选调整方式
出资方式多元化:可采用实物、知识产权、股权等合法非货币财产履行出资义务;
优化注册资本:可依法通过减资、股权转让等方式合理减轻股东出资压力。
温馨提示
过渡期结束后,未按规定完成出资期限调整的企业,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定要求,存在合规隐患。请各存量公司提前谋划、有序推进,切勿临近截止集中办理,避免延误。
企业在调整出资期限、办理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前往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现场咨询,也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了解详细办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