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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批复下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4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话:3465149 传真:3465271 邮箱:jtwgg@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66号金台市民中心8层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督察科 邮编:72100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宝鸡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炉渣清运服务项目 |
宝鸡市金台区硖石镇红硖村 |
榆林明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智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1.29 |
报告表 |
项目占地面积4288平方米,建设炉渣清运及综合利用的生产线一条(陕西恒源城环境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发电所产生的炉渣),项目建成后主要对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年综合利用炉渣10.8万吨。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比2.2%。 |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洗车、喷淋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定期清运肥田;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筛分、破碎、磁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对设备定期维护;对高噪声设备设基础减振设施等。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生产固废包括废炉渣等垃圾回收利用综合处置;废齿轮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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