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金台区群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为赵辉。
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