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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28 15:56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蟠龙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宝政办函〔2024〕5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区级机关见习时间安排:


报名遴选时间:6月28日-7月5日     

学生见习时间:7月16日-8月16日    


二、报名条件
(一)见习人数


到区级机关见习学生人数共40人。

(二)基本条件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21级、2022级本科及研究生在读金台籍学生或从金台区考取的大学生。

2.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优先考虑。

3.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时间。


三、报名遴选
到区级机关见习的学生可登录金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tai.gov.cn)下载填写《见习大学生登记表》,附2寸彩色免冠近照、院系办公室或团委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持本人身份证、《见习大学生登记表》(一式四份,含电子版)在团区委报名。



四、相关要求
1.区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见习活动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团区委负责见习大学生的遴选、制作见习证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见习期间教育管理等工作,遴选的见习大学生名单于7月11日前送区政府办公室秘书股;区人社局负责落实见习单位,并将见习单位名单于7月11日前送区政府办公室秘书股,同时负责印制见习协议书;区教育体育局配合团区委做好见习期间大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工作,及时向团区委拨付见习大学生生活交通补助每人1000元以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费用;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做好饭卡办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2.各见习单位要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指定专人对见习学生进行指导,安排见习学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等具体工作。见习结束时,根据见习学生工作表现填写《见习考核表》并签署意见。

3.见习结束时,每名见习学生向见习单位上交一份15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由见习单位连同考核材料一并报区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团区委联系人:李少兰    潘  敏

联系电话:0917–3520131

邮    箱:abc2892130@163.com

地    址:金台区蟠龙镇龙腾西路1号区政府大楼2512室


附件:1.见习大学生登记表

         2.见习考核表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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