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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宝鸡医药大厦有限公司康平药店注销《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申请,附《注销企业名单》。
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7月10日
注销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证书编号 |
1 |
宝鸡医药大厦有限公司康平药店 |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群众路229号 |
9161030377696814X1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编号: 陕宝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