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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宝鸡市财政局、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宝鸡市2023年度耕地保护考评推荐工作方案>的通知》(宝市自然资发〔2024〕165号)要求,我局在各镇街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按照《金台区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拟推荐金河镇、蟠龙镇作为我区2023年耕地保护激励镇。
现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18日—7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917-3465891。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台分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