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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复下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22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话:3465149 传真:3465271 邮箱:jtwgg@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66号金台市民中心8层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督察科 邮编:72100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宝鸡市金台区六川河张家崖段山洪沟防洪 治理工程 |
项目位于宝鸡市金台区硖石镇 |
宝鸡市金台区河务工作站 |
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024.7.8 |
报告表 |
项目位于宝鸡市金台区硖石镇,河道治理长度1.087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工程、穿堤涵管、防汛道路和排洪渠、跨河桥、漫水桥等。项目总投资770.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3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重3.94%。 |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为施工机械设备和汽车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和绿化。施工期产生的基坑排水静置沉淀后优先用于降尘浇灌附近耕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 废气:项目主要废气为施工扬尘应满足《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的排放要求。 噪声:施工期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排放要求。 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挖掘土方、弃土弃渣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弃土弃渣部分回用于项目内,剩余运至弃渣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