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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a《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我局拟予注销陕西柏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市场服务股 3236769
政策法规股 3523105
附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拟注销企业名单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9月5日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拟注销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证书编号 |
1 |
陕西柏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西关街道办事处新福路西社区新福北路豪城天下F区15幢18号门面房 |
91610303MA6XFP6G7G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编号:陕宝食药监械经营备20190081号。 |
2 |
宝鸡市天乙喜来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宝鸡市金台区长青路15号三楼 |
91610303338606106P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编号:陕宝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