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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相关要求,以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抓手,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在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和示范创建活动提质增效上狠下功夫,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机制,夯实法治政府工作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重要任务和主体工程,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重要抓手,夯实责任,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等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和区委书记、区长述法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学习研究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方案,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和104项指标,结合我区实际印发《金台区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金台区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对创建责任、创建目标、创建时限进行了明确,将任务逐项分解,建立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进度。
(三)加强工作督导。区委依法治区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成立专项督察组开展常态化督察,对全区各单位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指导督导,通过听取汇报,实地督察方式,摸清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任务进展情况,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二、优化服务,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将“放管服”改革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金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167项,编制《审批事项工作规范》,形成同一事项审批标准化、规范化,规范事项办理要素和标准。进一步落实“减证便民”各项措施,制作“一次性告知书”,落实“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最多跑一次”,打造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通办”服务融合发展,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方便办事群众。
(二)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新型监管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在“一网通管”平台进一步完善了各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目前已调整完成录入执法检查人员420名,梳理抽查事项清单65个,检查对象库30个,为全区市场主体数据库提供基础数据。
(三)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区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准确权威发布本级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等信息,及时转载和宣传中省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共4413条,新闻动态类3017条、政府文件22份、会议16次、提案议案办理12件、执法类信息92条、财政预决算388篇、民生保障类442条、专题专栏440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区政府互动交流栏目建立网民意见建议受理、处理和反馈等机制,对网民留言迅速办理,力争当日有效回复。截至12月底,区政府网站区长信箱栏目受理网民留言169条,按期办结率100%,处理依申请公开35件。
三、科学合规,健全依法行政机制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逐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对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邀请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召集律师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各类事项的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会,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增强。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管理制度,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我区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废止2件、保留2件,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公布上报,通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维护了政令畅通和法治统一。
(三)规范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梳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情况,对申领换发执法证件人员资格条件进行清理核查。组织全区24个行政执法部门19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均按要求换发执法证件,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进一步构建了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行政执法体系。
(四)完善执法数据统计。印发《关于报送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数据的通知》,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制度,重点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做到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客观、具体,并将统计的数据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及时总结行政执法实践经验,进一步促进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
(五)严格执法案卷评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各行政执法单位办结的394件行政处罚案件、8775起行政许可进行了重点抽查,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采取自查自评、互查互评等方式,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以评促改,不断提高案卷规范化水平,促进执法案卷质量提升。
四、创新形式,提升普法宣传质效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区政府领导坚持“带头学”“集中学”“例会学”常态化的学习方式,开展“一把手跟执法”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坐窗口”活动亲身体验办理环节及流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
(二)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形式。制定下发《宝鸡市金台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金台区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为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推进明确了目标任务。围绕国家安全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扫黑除恶、反电信诈骗、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积极探索拓宽普法渠道,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普法LED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发送普法短信等形式,聚焦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举办第二十九个法治宣传月集中宣传助力“三个年”活动,市、区两级近百家企事业单位参与,现场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培养“法律明白人”。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33114培养工程,在金台区胜利塬美林观光园举办为期3天的全区“法律明白人”分型分类培训会,130个村(社区)近400名“法律明白人”代表参加。通过培养“法律明白人”带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聚焦源头,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切实发挥便民优势,实行网上约办、上门促办,提高群众申请行政复议的便捷性,案件办理实行个案化解、类案合议、大案听证的分类处置。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6份,受理30件。案件办结后,积极督促行政机关做好落实,最大限度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在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权益和促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方面实现“双赢”,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加强与法院和涉案部门的协调沟通,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行政应诉举证过程中,认真履行举证、答辩等法定义务,做到证据收集准确、全面,严格按照法定期限提交证据资料,进一步保证了行政应诉程序的合法性,努力维护政府权益。
(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全力做好人民调解,推广“调解五步法”,规范流程,提高调解工作效能,构筑社会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654次,累计调解矛盾纠纷635件。全区共动态调整14名调解员等级,对全区600余件案卷进行了案卷评审,为调解员落实“以案定补”补助,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公信力。
(三)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推进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服务职能对接,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项职能延伸到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大力推行“34510”便民服务机制,在辖区增设3台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让群众感受“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全新体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83件,其中刑事案件336件、民事案件747件,涉及农民工的案件385件,做到了应援尽援。
(四)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对全区60多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聘用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并形成工作报告。启动区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聘用工作,重新聘用区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12人,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
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体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但是对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尤其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薄弱环节:法制机构和队伍力量不足、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到位、行政执法不规范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力争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示范创建工作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推动法治金台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