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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注销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3-13 16:57 信息来源: 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我局拟予注销宝鸡市国仁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二分公司《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市场服务股    3236769

政策法规股    3523105

附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拟注销企业名单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3月13日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拟注销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书编号

1

宝鸡市国仁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二分公司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宏文路107号院1幢1层1号

91610303MA6XKRGX2L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编号:陕宝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0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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