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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花园小区的相关利害人:
金色花园11#住宅楼项目位于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一路,由宝鸡市金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2023年4月,该项目纳入市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台账。经现场核实,该项目存在阳台位置及内部功能布局与规划审批不一致问题,现状建筑南北侧阳台局部调整位置,建筑内部增设电梯,导致地下一层部分储藏间为门厅区域使用。2024年12月,宝鸡市建筑设计院技术审查确认,现状建筑1-6层楼为住宅建筑,阳台位置及使用功能调整后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关于住宅建筑功能设置要求,满足住宅建筑使用标准;地下1层现状为储藏间及门厅,与2005年2月档案馆备案报建图中地下1层使用功能基本一致,与总图半地下停车不一致,非门厅区域满足储藏间使用要求。
为妥善解决业主不动产登记问题,按照省、市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相关规定,依据《市辖区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补充措施》等文件精神,经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区政府研究,项目违法问题已经处理完毕,拟按建设现状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如无异议,期满后,将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止。(以发布日期为准)
公示地点:金台区政府网站、项目现场。
联系人:吕工 电 话:0917-3120940
宝鸡市金台区不动产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代章)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