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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文兵:
本委依法受理你诉青岛海特新材料船艇有限公司失业金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宝金劳人仲案字〔2025〕45号决定书。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决定书(金台市民中心11楼1126室),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