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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涉农街道办事处:
按照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宝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4〕5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按照区域内统一要求,我区补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按4元/亩执行。
二、补贴发放要求
(一)严格执行发放程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严格按照村组上报、镇(街)审核的程序进行。各村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据实登记农户享受补贴数据,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镇(街)审核,镇街审核无误后将补贴发放明细情况(包括补贴镇街、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地块信息、补贴金额、发放银行以及兑付时间等),建立台账和资料册,留档备查。各镇(街)将发放补贴花名册于12月12日报送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备案。
(二)加大补贴发放的核实力度。各镇(街)要认真开展耕地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由专职人员实地逐户调查统计耕地面积,核实耕地种植、质量等状况。不等不靠,主动担当,及时对接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及信息数据更新,依照土地确权基数和符合补贴标准作物种植面积,精准核实测算补贴数据。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发放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确保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农民利益得到维护。要严格落实村镇区核查和发放责任人签字制度,杜绝各类违规违纪等行为发生,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
(三)严格落实“ 一卡通”发放。各镇(街)要按照省财政厅等1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陕农财办〔2019〕15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惠民补贴和部分岗位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陕财办〔2022〕12号)有关要求发放补贴资金,确保将补贴资金于12月28日前不折不扣发放到农民手中,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让农民群众吃上“定心丸”。
三、 强化保障
(一)强化补贴监督管理。各镇(街)要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政策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规范管理方式,确保政策稳定实施。要用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立专人负责的补贴常态化监管机制,围绕补贴发放各个环节提升监管水平,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确保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镇(街)要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宣传解读,引导村组一级干部,准确把握此项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通过张榜公示,高素质农民培训,印发惠农补贴明白纸,广播电视流媒体等方式加强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在农户间的知晓率,确保发放渠道通畅、群众知晓通用、资金足额到位。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按照严格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要求,进一步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导向, 突出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的关联性,有效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执法监督检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补贴发放范围,对于不得补贴情形坚决不予补贴,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
金台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刘小春 电话:3520312
宝鸡市金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