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结合2025年中省市会计监督工作要求,选定4家行政、事业、国有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总体目标
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财税政策有效落实,维护财经纪律,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行为,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1.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情况。重点检查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是否严格执行财税政策等内容。
2.重点关注其内部控制、资产质量和债务风险等情况,确保有效揭示风险隐患,切实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3.执行财经纪律情况检查。
三、被检查单位名单
1.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街道办事处
3.宝鸡市金台区马营幼儿园
4.宝鸡市蟠龙水务有限公司
宝鸡市金台区财政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