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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商务局关于征集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6-17 09:04 信息来源: 金台区商务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内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25〕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申报主体:有意向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企业,建设内容须符合区域商业建设五大支持方向。

(二)项目要求:

1.项目须于2025年12月底前建成运营,项目实施内容真实、合法、可行;

2.申报项目企业财务制度完善,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两年无重大法律纠纷、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况。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3.严禁重复申报:已获得中央、省级财政同类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支持方向

1.支持补齐区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重点支持新建或升级改造乡镇商贸中心、连锁超市、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等。

2.支持完善区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城区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区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区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重点支持新建或升级改造区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开展区乡村物流共同配送的仓储及有关设施、设备等。

3.支持改善优化区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区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重点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建设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及商贸流通企业多业态发展投入的设施、设备等。

4.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区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5.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支持商贸企业向综合性服务转型投入的设施、设备等。

(注:根据国家、省级文件要求,城区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项目不纳入本次资金支持范围。)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

企业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附件3模板);企业营业执照、近两年财务报表、信用报告;《金台区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清单》(附件2模板)。

提交方式: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金台区商务局市场股,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jtqsmj@163.com;截止时间:2025年7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各镇街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报;

2.企业须确保材料真实性,对虚报骗取资金等行为依法追责;

3.项目评审遵循“公平、公开、择优”原则,推荐名单报省级部门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赵祎晨  3153853

附件:1.宝鸡市商务局等三部门关于转发《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2.金台区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清单(模板).docx

     3.项目申报表(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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