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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宝市教发〔2021〕214号)、《宝鸡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及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文旅发〔2023〕7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宝鸡爱之梵星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请的民办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核发办学许可事项,符合法定要求,准予许可,现予以公告:
企业名称:宝鸡爱之梵星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仁新城F区35号楼二层商铺
证照名称:《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证 号:教民261030371000259号
学校类型:4至6岁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办学范围:舞蹈类、音乐类、美术类***
举 办 者、校长:王海斐
许可文号:宝金审批准字〔2025〕第35号
有效期限:2025年7月9日至2028年7月8日止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