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宝鸡市金台区瑞欣宠物门诊、宝鸡市金台区伴侣宠物诊所向我局申请注销《动物诊疗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同意其依法注销。
自公告之日起,宝鸡市金台区瑞欣宠物门诊(证号:宝金审动诊证【2021】第001号)、宝鸡市金台区伴侣宠物诊所《动物诊疗许可证》(证号:宝金审动诊证【2021】第002号)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