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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家长朋友们:
为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根据《宝鸡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宝教发〔2025〕78号)精神和《宝鸡市金台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宝金教育〔2025〕23号)文件要求,现将金台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家长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完成报名事宜:
1.下载安装“秦务员”APP;
2.使用支付宝小程序“秦务员”;
3.电脑PC端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zx.baoji.gov.cn/meixian/public/index)
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后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入学地,进行在线办理。
※※※各学校在报名期间将设立线下报名服务站,为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指导和服务。如遇报名操作技术问题可线下前往拟报名学校咨询或电话咨询(各学校咨询电话见附件)。
二、招生对象
2025年招生入学对象为金台区户籍或金台辖区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
小学一年级:2025年8月11日9:00至8月15日17:00
初中一年级:2025年8月11日10:00至8月15日17:00
报名不分先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即可,建议错峰填报。
2.线上审核
8月16日-18日,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线上资料审核,线上审核完成后在招生系统内向学生家长推送审核结果。
3.线下审核
8月19日-21日,各义务教育学校对网上不能查证的资料,通过招生系统通知家长线下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对提交资料不全的要求补充资料;对提交虚假资料的取消本校报名资格。
※※※线下审核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4.统筹安置
8月22日-23日,区教体局指导学校对小学未录取的学生按照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协调安排入学。
8月24日-25日,区教体局指导学校对初中未录取的学生按照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协调安排入学。
统筹安置办公地点及安排,请关注“金台教育”微信公众号,将另行通知。
5.查询录取结果
8月26日起,家长可通过“秦务员”APP或“陕西政务服务网”首页查看录取结果。
四、填报类型
网上报名分为两大类六种情形,分别为户籍类(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其他)和随迁子女类(跨省随迁、跨市随迁、市内跨县区随迁)。
政策优待类不在网上报名,区教体局通过各相关部门收集并进行核查后,将相关名单下发至学校,请家长注意接听学校电话,按要求持相关资料前往拟入学学校线下登记报名。
持人才A卡的家长请在区教体局教育股(金台市民中心711室)线下登记。
持人才B卡、《宝鸡市三孩家庭证》的家长请前往拟入学学校线下登记,区教体局进行复核。
(一)房户一致
1.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的,即房户一致类。
2.新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长期(六年以上)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共同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且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即房户一致且三代同户同住类。
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都属于房户一致。
(二)房户不一致
1.新生具有金台区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即有房无学区户但有金台户籍类。
2.新生具有金台区外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即有房无金台户籍类。
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都属于房户不一致。
(三)其他
1.新生具有学区范围内户籍,因拆迁原因学区内无房产的,即有户无房类。
2.新生具有金台区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同一地址连续单独承租居住的,即租房有金台户籍类。
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都属于其他类。
(四)跨省随迁
新生具有陕西省以外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连续承租居住且合法稳定就业的,即租房无金台户籍类。
(五)跨市随迁
新生具有陕西省内宝鸡市以外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连续承租居住且合法稳定就业的,即租房无金台户籍类。
(六)市内跨县区随迁
新生具有宝鸡市内金台区以外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连续承租居住且合法稳定就业的,即租房无金台户籍类。
(七)政策优待类
具体指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进藏干部子女及其他符合有关政策的优抚对象。
凡持有《宝鸡市三孩家庭证》的三孩家庭在全市范围内享受以下优待政策: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优先保障同校就读,第三个及以上子女参照优抚对象子女享有入学优待。
(八)特殊儿童
学区内特殊儿童根据金台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五、资料提交
为减少家长不必要的线下跑路,请家长按照报名类型在招生系统中严格按照以下资料清晰拍照上传,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拍照,对于不能线上审核的将通知家长线下审核。
(一)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
家庭户口本、不动产权证书(或宅基地证、购房合同,提供购房合同者须同时提供房屋销售契税缴费发票)原件,近半年物业费、水电气缴费票据,三代同户类需提供监护人城五区无房证明。
(二)其他
家庭户口本,有户无房类需要提供拆迁协议等相关证明,租房有金台户籍类需要提供近一年租赁合同和租赁费收款票据、近半年水电气费缴费记录等。
(三)跨省随迁、跨市随迁、市内跨县区随迁类
家庭户口本、居住证(未办理不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未缴纳不提供)、近一年租赁合同和租赁费收款票据、近半年物业费、水电气缴费票据等。
六、录取顺序
秋季义务段起始年级招生按各学校招生计划分类分批招生,具体录取顺序如下。
第一批次:政策优待类
第二批次:房户一致类
第三批次:房户一致且三代同户同住类
第四批次:有户无房类(拆迁)
第五批次:学区内购房无学区内户籍但有金台户籍类
第六批次:学区内购房无金台户籍类
第七批次:学区内租房有金台户籍类
第八批次:学区内租房无金台户籍类
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以上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公办学校填报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应当分批次进行积分,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体局根据学位情况、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协调安排入学。
七、报名注意事项
1.及时掌握招生政策。2025年秋季报名相关政策信息,将通过“金台教育”微信公众号、毕业年级学生家长群等形式发布,请持续密切关注。除“政策优待类”学生外,其他学生报名、审核、录取都必须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系统完成。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在网上进行报名登记,因个人原因错过网上报名时间或上传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2.确保资料真实有效。家长要如实填写入学信息,提供真实资料,按要求清晰拍照上传网上招生平台。各学校将联合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大数据信息,对家长提交上传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对使用虚假证件和伪造入学资料者,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理性选择就读学校。每生只能报名一次,且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规定顺序录取,请广大家长根据户籍、房产等实际情况,理性选择意向学校,避免因盲目“择校”影响最终录取。
区教体局咨询电话:0917-3520742
附件:宝鸡市金台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宝鸡市金台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