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公 示
发布日期: 2025-09-05 10:25 信息来源: 金台区政府

团结园小区利害关系人:

团结园小区位于团结东路以西,团结花园以东,规划铁塔路以北,万通国际以南。2025年被纳入宝鸡市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任务台账。为妥善解决业主不动产登记问题,依据相关规范和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的相关政策要求,现将该小区存在问题和处置意见公示如下:

一、存在问题

1、4号物业用房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建设。3号商业用房在总平面图中调整为商业用房后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2、未经规划审批在3号商业用房西侧加建1层商业用房,在小区内建设2个住宅附属用房。

二、处置意见

1、依据相关政策,团结园小区所有建筑拟按现状进行认定,未批先建等违法建设问题推送执法部门处理。

2、由金台区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手续前完善消防验收等手续。

3、因现状认定和补办手续引发的信访维稳问题由金台区政府负责协调处理。

以上规划问题及处理意见公示期如无异议,期满后,将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以发布日期为准)

公示地点:项目现场、金台区人民政府网站

联系人:吕工     电  话:3120940

宝鸡市金台区不动产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代章) 

2025年9月5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