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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履行好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按照《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宝市财办监〔2025〕10号)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政府会计准则》等法律规定,我局成立检查组于 2025年6月至9月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街道办事处、宝鸡市金台区马营幼儿园和宝鸡市蟠龙水务有限公司四个单位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包括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情况、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以及财经纪律执行等。
检查表明,各单位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相关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会计核算及时规范,较好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
同时也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会计档案信息不完整,主要表现为个别单位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封面信息填写不完整;二是账务处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会计科目使用错误;三是原始凭证不完整,如缺失日程安排、工程验收手续、服务协议、人员签字等;四是往来户未及时清理,存在长期未清理的款项;五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未按月计提折旧,达到固定资产计量标准的,未记入固定资产;六是专户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核算内容不清晰,不应计入专户核算的计入专户核算。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逐一进行了反馈,对立行立改问题采取现场纠正,对其他问题下发检查结论,要求被查单位对照问题限期整改规范,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区财政局。
通过检查,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对财会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执业水平,单位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遵守财经纪律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今后,区财政局将继续发挥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职能,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单位完善细化各项制度,促进单位会计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财政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