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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我局拟予注销陕西乐榕融健康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嘉华店等2家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市场服务股 3511216
政策法规股 3523105
附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拟注销企业名单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1月4日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拟注销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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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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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陕西乐榕融健康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嘉华店 |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中段嘉华大厦西侧03号商铺 |
91610303MA6XJEE09R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编号:陕宝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01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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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陕西众友健康同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宝鸡家美佳店 |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3号一层3号 |
91610303593303321C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编号:陕宝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00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