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宝鸡高鑫艺佳口腔医疗服务有限公司金台口腔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为李嫚。
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