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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1-17 17:20 信息来源: 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对以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

金台区硖石镇大柳树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70088461030312D6001)

金台区硖石镇高家湾村蟠龙寺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154961030312D6001)

金台区硖石镇杨家槽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70080961030312D6001)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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