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宝鸡海豚商贸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同意其依法注销。
自公告之日起,宝鸡海豚商贸有限公司《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宝鸡金台新出发零字第032号)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