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宝鸡妙有鑫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同意依法注销。
自公告之日起,宝鸡妙有鑫工贸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陕宝金危(乙)字[2022]03号)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