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宝鸡市金台人民戏曲剧院申请注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同意依法注销。
自公告之日起,宝鸡市金台人民戏曲剧院《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编号:610303110003)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