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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延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我局将依法予以注销,现予以公告。因无法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现予以公告收回,一经公告即视为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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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码 |
企业(字号)名称 |
负责人(经营者)姓名 |
经营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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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303130222 |
宝鸡市金台区秦豫商店 |
刘春生 |
宝鸡市金台区建华巷91号院 |
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到期,持证人未按期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无法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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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303130722 |
宝鸡市金台区永生春爱家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 |
阮为建 |
宝鸡市金台区群众路同心小区14号楼1层7号 |
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到期,持证人未按期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无法收回。 |
宝鸡市金台区烟草专卖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