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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陕西哈服财税服务有限公司金台分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4-09 15:17 信息来源: 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4月8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主席令第21号,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宝鸡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印发〈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宝市财办会〔2021〕11号)的规定,作出准予陕西哈服财税服务有限公司金台分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现将以上公司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总公司名称:陕西哈服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DLJZ61011220260006

法定代表人:冯 琴

企业名称:陕西哈服财税服务有限公司金台分公司

办公场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68号院2幢5层0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3MAK37C920D

负 责 人:寇 炜

公示地点: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通知公告栏及金台区政府网

监督电话:0917-3520063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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