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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6号)、《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陕西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规定,宝鸡贝多恩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申请的兽药经营许可(设立)事项,经过材料审核及现场勘察,符合法定要求,准予许可,现予以公告:
许可事项:兽药经营许可(设立)
申请单位:宝鸡贝多恩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3MAKBM0LQXN
证照名称:《兽药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号:兽药经营证字270032004号
经营范围:兽用中药、化学药品
法定代表人:李嘉龙
经营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联盟四路13号院1号楼1层1号
库房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联盟四路13号院1号楼1层1号
有效期限:2026年7月21日至2031年7月20日止
批复文件:宝金审批准字〔2026〕38号
审批时间:2026年7月21日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