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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管理定点的通知》(陕医保发〔2024〕30号)和《宝鸡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报评审规程》(宝医保中心发〔2023〕47号)等文件要求,经卫生室自愿申请、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等环节,经会议研究,金台区硖石镇大柳树村卫生室符合定点条件,现进入公示阶段。公示期内广大干部群众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人来电等形式向区医保经办中心反映。
公示期限: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4日
公示电话:0917-3153868
受理科室:金台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医管股
受理地址:金台市民中心2楼大厅内208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宝鸡市金台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