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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关于金台区硖石镇大柳树村卫生室医保定点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7-29 14:56 信息来源: 金台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管理定点的通知》(陕医保发〔2024〕30号)和《宝鸡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报评审规程》(宝医保中心发〔2023〕47号)等文件要求,经卫生室自愿申请、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等环节,经会议研究,金台区硖石镇大柳树村卫生室符合定点条件,现进入公示阶段。公示期内广大干部群众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人来电等形式向区医保经办中心反映。

公示期限: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4日

公示电话:0917-3153868

受理科室:金台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医管股

受理地址:金台市民中心2楼大厅内208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宝鸡市金台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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