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宝鸡市新至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同意依法注销。
自公告之日起,宝鸡市新至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号:(陕)人服证字〔2018〕第0203000513号)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