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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列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且经公告满一个月仍未按要求办理。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收回他们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现将《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通知书》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宝鸡市金台区烟草专卖局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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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许可证号码 |
企业(字号)名称 |
负责人(经营者)姓名 |
经营地址 |
文书编号 |
收回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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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10303131708 |
宝鸡市金台区放心买便利店 |
张鹏 |
宝鸡市金台区西关社区宝中路17号院建筑新村小区大门口南侧 |
金烟专收〔2026〕许第1号 |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