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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2026年10月28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10-28 10:53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10月28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1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    话: 0917-3465149    传真:0917-3465271    邮箱:jtwgg@163.com     邮编:721004

通讯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66号金台市民中心8楼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督察科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陕西虹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宝鸡市金台区汽车钣喷集中喷涂有机废气集中

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宝金环批复〔2026〕17号

2026年10月28日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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