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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区森林资源的管理,及时发现违反森林资源管理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局和市林业局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宝鸡市金台区森林督查暨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上级督查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
附:《宝鸡市金台区森林督查暨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宝鸡市金台区林业局
2021年6月2日
宝鸡市金台区森林督查暨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和全面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省林业局、市林业局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 目标任务
(一)全面清查违法违规行为。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为线索,全面清查十八大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使用破坏国家级公益林等问题。
(二)突出大案要案排查整治。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生态重要生态区位、涉案林地林木数量大、影响恶劣的案件,彻底查处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三)纠正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全面梳理有关涉林政策,坚决纠正违法法规内容,确保林业法规政策执行不变样、不走样。
(四)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到位原则,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机制。建立“覆盖全区、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督促各镇、街依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
(六)森林督查与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相结合,对省局判读筛选的疑似图斑和2021年森林督查疑似图斑进行全面核查,严厉打击毁林违法行为。
二、组织机构
我区成立领导小组。宝鸡市金台区森林督查暨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林业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站办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果站,负责日常工作。
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时间安排:
(一)工作准备(5月底前)。对接省、市林业局领取数据及安装系统。
(二)现地自查自纠(6月初到7月底)。全面完成各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现地对比检查。
(三)重点整治(8月到9月底)。完成外业汇总及对比检查中发现的案件处理工作。
(四)汇总上报(9月底到10月中旬)完成上报省、市森林督查暨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要成立林地督察暨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现地核查要求区镇村及相关责任人全程参与。
(二)各镇街收集整理历年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设方面安排部署、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专档备查。
(三)现地核查涉及到地块相关村组要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林权证等资料。
(四)分管领导和参与人要在核查记录上签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