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栏设置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栏 |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
关于2021年9月6日受理并拟批复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批复下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13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话:3465271传真:3465149 邮箱:
通讯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66号金台市民中心8层金台环保分局综合管理科 邮编:72100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宝鸡中能电力车辆有限公司自备铁路货车厂修整车抛丸除锈及配套线路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
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大道13号 |
宝鸡中能电力车辆有限公司 |
陕西恒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1.8.20 |
报告表 |
项目对现有5条铁路专用线、1000平方米抛丸除锈车间、1000平方米喷漆车间、标准化车间、配电楼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形成对货车车厢先抛丸清理后进行底漆和面漆喷涂的工序,年抛丸喷漆车辆300辆,年用水性漆10.498t。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重1.9%。 |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用水。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抛丸清理废气及喷漆产生的废气。抛丸废气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喷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RCO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风机)。降噪措施主要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对设备定期维护,加装隔声减震装置等;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及4类标准限值。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收尘灰、水性漆沾染物按照一般固废处置要求处置,废活性炭、废催化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