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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委员会:
根据宝鸡市环保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宝环委〔2024〕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督管理全区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的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污水收集、处理和消毒。
一是加强医废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整改提升实施方案,开展全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专题培训,夯实医疗机构废物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医废交接管理,指导辖区各医废暂存点、待交医废医疗机构,严格做好医废收集登记管理,落实医废交接制度。二是优化调整医废点设置。全面梳理摸排辖区医疗机构医废交接情况,重新调整并公布全区医废暂存点及代收医废医疗机构名单。三是规范医废收集转运。完善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工作流程,不具备暂存条件的诊所、卫生室等小型医疗机构全部使用防渗漏密闭容器进行转运,防止转运过程中发生抛洒、丢失事件。四是严格监督执法。加强医疗机构医废管理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反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规定行为,全年开展督导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医疗机构143家,下达监督意见书23份,立案查处违法违规医疗机构5家。2024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共产生医疗废物约496.35吨,全部交由有资质机构处置,未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泄漏等事件。
二、负责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他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一是全区19家医疗机构完成一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进一步落实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工作。二是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定期开展室内质评和室间质评,确保检验过程规范、结果可靠。三是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执法监督,确保实验室规范运行。四是加强标本外送管理。相关医疗机构修订完善外送标本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外送样本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五是选派专人参加省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培训,开展全区临床生物实验室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临床生物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对生活饮用水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按照职责对自来水,农村饮用水进行卫生监测,定期发布饮用水水龙头水质信息。
生活饮用水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宝鸡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遵照市疾控中心(市卫监所)下发《关于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监督检查辖区二次供水单位25家,重点检查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设施维护、清洗消毒、水质监测以及人员健康证、培训证持证情况等方面。针对存在卫生管理档案不完善等问题4家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指导培训,25家单位均达标。集中式供水:目前辖区没有设计日供水100m³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单位。
饮用水监测:2024年城乡饮用水监测项目采集城市12个监测点(含自来水及二次供水)、农村4个乡镇设25个监测点及3所学校的末梢水。分别于5月(枯水期)和8月(丰水期)两轮采样监测,依国标用灭菌容器采集、保存送检。实验室检测微生物、毒理、感官和化学、消毒剂常规及氨等43项指标。内部质控用平行样测定、加标回收、标准物质核查;外部质控参加比对验证、接受监督检查,确保检测可靠。总体达标良好,枯水期和丰水期经整改复检后均达标,城市水质稳定性优于农村,受地质和设施影响,农村部分指标波动大。工作中存在部分农村水样采集难、与供水单位沟通不畅等问题。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措施,优化采集路线、加强人员培训、完善沟通机制,保障饮水安全。
四、加强医用辐射设施设备管理,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监督管理。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负责事故医疗应急。
将放射卫生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结合上级阶段性工作安排,对放射诊疗机构资质、技术人员资质、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配备情况,放射诊疗设备、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对校验《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共检查放射诊疗机构25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8份。对6家放射诊疗机构CT机房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对20家新申办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其中:2024年度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完成放射卫生监督6家,办理行政案件3个,抽查结果于10月中旬在区政府网进行了公示。
五、制定金台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组织医疗救治。
根据《金台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以金台医院为主,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补充,分别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小分队,加强院前急救能力培训,提升医疗卫生救援应急保障能力。
六、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评价,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开展环境与健康宣传教育,普及科学健康和防护知识,推动环境与健康工作。
成立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工作领导小组,遴选63名相关领域专家组建健康科普专家库,建立发布传播机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抖音视频、门户网站、楼宇电视、电子屏、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平台,全年每天推送不少于1条健康科普知识。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教育进社区(村)进广场活动,每周四18:00-20:00,组织系统各医疗卫生机构深入社区(村)、广场等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爱国卫生月、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三减三健”、合理膳食、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心理健康、健康生活方式等重点内容,宣传健康科普知识。印发《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24版)》800本,不断提升居民的健康知识和技能,促进健康行为养成。
七、制定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预案,组织医疗救治,及时监测、处置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知识宣传。
2025年修订了《金台区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适用于在金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指令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宝鸡市金台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