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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扶贫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社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的通知》(陕扶办发〔2015〕29号)文件,经镇街排查上报,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对符合“雨露计划”条件的学生分三批共发放补助资金134.1万元,现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受理人:秦波
监督电话:123170917—3520135
受理地址:蟠龙新区龙腾西路1号
附件:1. 金台区2023年第一批“雨露计划”补助名单.pdf
宝鸡市金台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