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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普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采用告知承诺制常态化推进并持续优化服务。该制度推行以来,始终坚持“即来即办、现场办结”的高效审批模式,压缩法定审批时限,切实为企业群众办事减负增效,为辖区多家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了便捷审批服务。
本次告知承诺制适用于普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不含林草种子进出口、主要林木良种繁殖材料生产经营等特殊情形。申请人若存在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虚假承诺且未修复的,不适用该制度。
办理流程大幅简化,申请人只需提交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和签署的《承诺书》,承诺符合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等法定条件,审批人员完成形式审查后,即可当场核发许可证。对材料格式不符的,工作人员将现场指导修改,避免群众多跑路。
审批部门同步将审批信息推送至林业主管部门,主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全覆盖核查。对不实承诺或未履行承诺的,将依法撤销许可、实施信用惩戒,确保“放管结合、审管联动”。
相关告知书、承诺书格式文本,可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查询下载。下一步,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持续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优化服务流程,让这一便民举措惠及更多市场主体,为区域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