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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金政办字〔2025〕18号关于成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5-30 17:00 信息来源: 金台区商务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加快推进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年度任务和总体目标,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鸡市金台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措施,审议重点工作安排,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区长           

副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分管副区长         

成  员: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应急管理局及各镇街行政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督促检查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统筹推进重点任务实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方案并报告领导小组,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推动中省市决策部署和区政府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分析县域商业发展形势,研究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促进县域商业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三)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及时发挥协调机制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分析研判,提出解决方案,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四)认真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按时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四、其他事项

(一)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

(三)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由区商务局代章。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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