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18)
关于金台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10日在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金台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现将金台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交大会,请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我区近年来财政运行压力最大、收支矛盾最为突出的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区财政认真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全面贯彻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中省市财政工作要求,主动服务大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为全方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2784万元,经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预算收入调整为同口径42045万元,自然口径36556万元,实际完成同口径42154万元(含增值税留抵退税调库上解5489万元),较调整预算42045万元增长0.3%,较上年41945万元增长0.5%,增收209万元。实际完成自然口径36665万元,较调整预算增长0.3%。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各项税收收入同口径累计完成33497万元,其中:
增值税完成15715万元,较上年增收934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1537万元,较上年减少692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758万元,较上年增收136万元;
资源税完成53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
房产税完成1764万元,较上年减少329万元;
印花税完成1832万元,较上年减少42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687万元,较上年减少103万元;
土地增值税完成2130万元,较上年减少730万元;
车船税完成4474万元,较上年增收1246万元;
耕地占用税完成2740万元,较上年减少1081万元;
契税完成794万元,较上年增收636万元;
其他税收收入完成13万元,较上年增收5万元。
二是非税收入累计完成86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增收)239万元,其中:
专项收入(含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完成3128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50万元;
罚没收入完成605万元;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4304万元;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470万元。
按区财政收入情况计算,区级可用财力为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665万元,加上级财政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等100615万元,再加上级下达专款81599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721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49万元,其他调入5265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4284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支出1900万元、调出资金2145万元,全区财政结算总财力为229479万元。
2022年,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19293万元。根据预算执行变化情况,经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将支出预算调整为2229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完成228155万元,较调整预算增长2.33%,较上年实际支出211040万元增长8.11%,增支17115万元。
目前,市、区财政决算还在进行之中,主要支出初步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45万元,较上年增长22.49%;
国防支出265万元,较上年下降53.59%;
公共安全支出1663万元,较上年增长23.83%;
教育支出60763万元,较上年增长8.5%;
科学技术支出671万元,较上年增长45.8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590万元,较上年增长55.7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08万元,较上年增长1.79%;
卫生健康支出26415万元,较上年增长78.29%;
节能环保支出6275万元,较上年下降0.63%;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443万元,较上年下降30.08%;
农林水支出15405万元,较上年增长10.88%;
交通运输支出6763万元,较上年下降44.42%;
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2083万元,较上年下降29.0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18万元,较上年增长283.49%;
金融支出65万元,与上年持平;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56万元,较上年下降16.86%;
住房保障支出22499万元,较上年增长23.41%;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2万元,较上年下降66.5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44万元,较上年下降51.29%;
其他支出200万元,较上年下降66.44%;
债务付息支出2394万元,较上年增长196.29%;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万元。
经初步决算,财政结算总财力229479万元,减支出228155万元后,年终结余1324万元(全部为上级专款),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由于上下级财政决算还在进行中,总财力和支出数据还会有所变化,待决算结束后,具体数据再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68065万元,其中:本级收入201万元,为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上级补助收入67864万元,为全年收到福彩公益金资助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政府专项债券等补助资金。加调入资金2145万元、上年结余2090万元,减支出71573万元,当年基金结余(转)72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09万元,为中省下划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909万元,全部用于下划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发放。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609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3441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
(五)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务余额情况
2022年,省市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63813万元。截至 年底,政府债务余额15626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2420万元、专项债券105700万元、沙特贷款等外国政府及组织贷款15786万元、基金会股金会再贷款2355万元。
2022年,我们积极落实组合式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梳理落实中省市财政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措施,扎实推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程,建立健全夯实收入基础、严格支出管理、提升资金绩效、规范债务管理等八项工作机制,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牵头开展了“项目资金争取年”活动,奋力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过全区各镇街、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年共争取中省市资金180637万元,其中:中省资金165135万元,市级资金15502万元,较上年实际完成增长8.91%,增加14776万元;争取到新增债券资金5651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515万元、专项债券51000万元,较上年增长104.02%。
2022年,我们聚力组织财政收入,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同口径增长,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全年民生支出达198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6.87%。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严格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及“三个增长”的法定要求,全年教育支出60763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26.63%。二是落实社会保障支出。确保困难群众救助、社区工作经费及人员补贴报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救助补助、城乡居民养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等各项社保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08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8.06%。三是落实卫生健康支出。积极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发展、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基本药物制度等政策落到实处。全年卫生健康支出26415万元,其中疫情防控费用支出10945万元。四是落实惠农政策资金。支持保障粮食生产供给,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共支出财政补助资金15405万元。五是支持乡村振兴。优先安排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三类监测对象”扶贫项目资产管护公益岗位、职业农民技能培训等一批到人项目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年共安排中省市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37万元。六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拨付棚户区改造、地质灾害防治、铁腕治霾、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农田基本建设等项目资金共计28582万元。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区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不牢固,“三保”等刚性支出不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二是债务化解压力不断增大,偿债压力向财政转移集聚,财政运行风险增加;三是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和改进。
二、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23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总要求,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突出做好稳增长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和各项财政发展改革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38865万元,较上年增长6%,主要收入安排:
税收收入32321万元,较上年实际增加4313万元;
非税收入6544万元,较上年实际减少2113万元;
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865万元加上级财政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3546万元、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541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4284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146668万元。我区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为146668万元。
今年,支出预算将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量力而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集中财力保障就业、疫情防控、基本民生等“三保”支出,全力支撑市场主体、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民生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力度。
主要支出科目(区级预算财力)安排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3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842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85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14万元;
教育支出5838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5185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6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71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7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02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1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76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1011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67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861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574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492万元;
农林水支出738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945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32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22万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0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851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3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776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126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57万元;
预备费支出350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312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331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91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7万元,为上年结余(转)资金,对应安排相应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各安排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436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36655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
三、锚定总目标,奋进新征程,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2023年,我们既要充分估计和重视面临的困难,又要认清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做到坚定信心、化危为机。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将牢牢把握“坚持发扬斗争精神”这一重大原则,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和箭在弦上的备战姿态,完成好年度预算目标及各项财政发展改革任务,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财政保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稳中求进,打好“攻坚战”,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壮大财政实力基础。
一是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坚持依法治税,培植壮大税源,重点提高制造业、金融保险业和建筑业税收贡献度,促进财政收入的增长。持续构建财政、税务、行业部门的三角架构体系,充分发挥育财源、稳基础、挖潜能的功能作用,努力实现2023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长6%。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重点加强对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出让收入监管,确保颗粒归仓、应收尽收。三是持续加大争取资金力度,抓住财政体制改革财力下沉的机遇,瞄准债券和转移支付资金两个方向,进一步加大与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政策指导力度,全年争取中省市资金不少于18.9亿元。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打好“持久战”,着力保障“三保”支出,兜牢兜实民生底线。
一是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持续压减、控制一般性、非刚性支出。压紧压实预算单位的支出主体责任,确保预算刚性约束。二是坚持“三保”预算编制、支出执行、库款保障三个优先,完善“三保”预算审核、执行监测、风险处置“三个流程”。三是继续落实稳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财税政策,持续加大民生领域财政资金投入,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四是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完善与经济发展阶段和财力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五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和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六是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力度,盘活各类存量资金,结合重点项目支出时间节点,科学调度、统筹安排,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三)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打好“风险战”,筑牢风险防范机制,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兜实“三保”支出底线。全面落实“三保”责任,建立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工作机制,强化“三保”支出预算执行硬性约束,加强“三保”支出库款保障和运行监管,切实防范 “三保”风险。二是筑牢民生保障防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原则,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合理界定基本民生范围,加强民生保障能力评估、社会风险评估和绩效评价管理。三是坚守债务风险红线。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严格规范管理专项债项目资金,开展专项债项目穿透式监测。压实债务主体责任,通过增收节支、盘活资源资产等方式,加大债务化解力度。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打好“升级战”,确保财政体制高效运行,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中省改革进程,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省、市、区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二是提升预算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财政预算统筹能力,严格预算编制管理,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增强财政预算完整性。积极构建资源统筹、政策协同、绩效导向、可持续发展的预算管理格局,持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三是加力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持续优化在用资产管理,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出台《金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探索开展资产集中运营及绩效管理。四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遵循“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不采购”的原则,以更有力的措施、更高的标准、精心组织好政府采购各项工作,全力营造公平、公正、高效、规范的政府采购环境。五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健全绩效管理考核激励机制,硬化绩效目标约束,强化绩效运行监控,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把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绩效管理全覆盖。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形势异常严峻、压力前所未有。我们将继续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工作原则,切实提高攻难关、防风险、迎挑战、抗打压的能力,坚实履行财政职责使命,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戮力同心、勇毅前行,为加快推进转型突破、建设全市首善之区,奋力谱写金台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