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第十八届人大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材料
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
预算执行暨债券安排等情况的报告
—2019年7月23日在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金台区财政局局长 令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债券安排等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财政收入
2018年,经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1144万元,预算执行中,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收入预算调整为52128万元。实际完成52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完成调整预算的100.7%,超收345万元。较上年49177万元增长6.7%,增收3296万元。
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36465万元,较上年实际34983万元增长4.24%,增加1482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6008万元,较上年增长12.78%,增加1814万元。其中:专项收入完成4657万元,较上年5659万元减少100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154万元,较上年7791万元减少6637万元;罚没收入完成9003万元,较上年621万元增加8382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94万元,较上年123万元增加871万元。
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原区国税局完成13370万元,同比下降9.33%,减少1375万元;原区地税局完成16183万元,同比增长18.63%,增加2542万元;原市地税直属分局等市级征收部门完成11272万元,同比增长4.42%,增加477万元;区财政局完成11648万元,同比增长16.53%,增加1652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9936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成本资金、水生态建设工程市级奖补资金、福彩公益金资助、居民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等各项基金收入。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万元,主要是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8020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二)财政支出
2018年,经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13974万元。根据预算执行变化情况,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将支出预算调整为178955万元。实际完成188139万元,较调整预算增长5.13%,增支9184万元,较上年实际支出178504万元增长5.4%,增支9635万元。
一般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67万元,比上年增长16.42%;
——公共安全支出3100万元,比上年下降36.93%;
——教育支出51135万元,比上年增长0.13%;
——科学技术支出5039万元,比上年增长37.0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04万元,比上年增长110.0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49万元,比上年增长13.4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职业年金清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14万元,比上年下降42.4%;
——节能环保支出3476万元,比上年增长35.2%;
——城乡社区支出18731万元,比上年增长88.78%;
——农林水支出11462万元,比上年下降31.96%;
——交通运输支出553万元,比上年下降48.27%;(公路建设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32万元,比上年下降53.43%;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6万元,比上年下降22.53%;
——住房保障支出9179万元,比上年增长522.31%;(上级专款增加)
——债务还本、付息支出643万元,比上年增长90.24%。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8375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对应安排的支出。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支出。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4839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2473万元,加返还性收入837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6044万元,减上解支出4886万元,区级可用财力132008万元;再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7612万元,加调入资金2418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7万元,加债务转贷收入8919万元,区级结算财力为191744万元;结算财力加上年结余250万元,减一般预算支出188139万元、减债务还本支出321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6万元,当年财政累计结余260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为上级补助收入,全年收到上级补助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成本资金等各项基金收入29936万元,减支出28375万元,当年基金结余1561万元,基金结余1561万元全部调入预算内平衡收支。
(四)支出政策落实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2018年,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加强支出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三大攻坚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0.63%。民生支出达1707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0.73%,较上年增加9767万元。
1、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年累计拨付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3579万元;拨付各类学生资助资金3100万元,全区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拨付“营养餐计划”补助资金198万元;拨付11000万元支持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新石油中学、马营幼儿园、三迪小学教学综合楼等项目顺利推进,三迪中学和西幼北院建成投用。
2、支持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年拨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资金2033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4314万元;发放城乡低保、五保供养资金4320万元。落实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要求,累计下拨义务兵优待金、自主择业退役士兵补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各类优抚资金3316万元。积极配合“健康金台”创建,拨付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补助资金2194万元;拨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偿及村医补助资金666万元;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农合补充医疗保险资金120万元。
3、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拨付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发展产业扶持资金305万元;拨付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689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生态效益林补偿金、农机具购置、退耕还林和耕地地力保护等补贴资金1937万元。全年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4个,下拨奖补资金292万元,惠及项目区群众3.95万人。
4、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年投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65万元(其中:中央686万元,省级347万元,市级145万元,区级1187万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41个,发放金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205万元,投入贫困村互助基金321万元,全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拨付铁腕治霾、水污染防治、林业生态恢复保护和“散乱污”企业搬迁整治补助等资金1199万元。
5、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全年拨付西府天地景区2314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920万元,道路绿化300万元,土地补偿款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资金85万元,路灯节能改造资金121万元;拨付太极源文化景区354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60万元,置换债券(一期二期拖欠工程款)2200万元,4A景区创建50万元;拨付长乐塬工业遗址保护开发资金720万元,其中:项目前期经费500万元,窑洞工厂维修资金100万元,规划编制60万元;拨付金河工业园120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690万元,工业小镇及智创中心设计费100万元,智慧园区建设180万元;拨付大数据产业园1062万元,其中:房租882万元,北大政校企产学研用基地项目经费50万元;拨付省道222宝鸡过境公路项目3569万元,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1638万元;征地款142万元,占用林地异地造林经费328万元,绿化611万元;支持“五河一路”建设,拨付渭河、硖石河、玉涧河、六川河等河流水毁堤防修复、滩区生态治理和河道绿化补助资金620万元;拨付绿化经费473万元,北坡塬顶宽幅林带全线贯通,蟠龙大道西上塬路坡面绿化全部完成。
(五)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2018年,我们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工作要求,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统筹用于工资、津补贴发放和确保中、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和补助标准足额落实,优先安排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基础养老金等关系社会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的底线民生项目资金,没有把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违规提高“三公”经费、新建楼堂馆所、形象或政绩工程等禁止性支出。
2018年,我区各项转移性收入累计132033万元,较上年120265万元增加11768万元,增长9.79%。主要包括:两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等收入837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6044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3792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9797万元,结算补助6709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等固定数额补助12905万元,公检法司转移支付188万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361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转移支付1086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103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534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799万元,市财政转移支付1450万元),较上年增加711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7612万元,较上年增加4658万元。
(六)预备费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2018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140万元,年底预备费主要安排用于拨付金利苑主电源工程费378万元,陵塬集中供水工程150万元,农村改厕经费100万元,农村公路水毁治理补助资金100万元,区监委留置室建设经费100万元和教育系统校园燃煤锅炉拆改补助312万元。
(七)超收收入安排情况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2018年超收收入345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超收收入及财力结余376万元全部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8年末,为确保财政预算平衡,当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7万元。截至2018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共计2502万元。
二、政府债务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
近年来,我区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及《金台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债务偿还机制,化解存量债务,控制新增债务,规避财政风险。2018年,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45140万元,当年新增债券5700万元,当年偿还系统内存量债务3074万元,截至2018年底,存量债务余额40112.7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余额20351万元(较上年增加820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5700万、置换债券2500万元)、沙特贷款17157.95万元(汇率变化导致增加649.42万元)、金台医院德贷151.71万元、日元贷款项目96.76万元、股金会基金会再贷款2355.33万元,政府性债务总额未突破省市核定的债务限额。
2018年省市下达我区一般债券2500万元,全部用于存量债务置换,主要置换项目为:住建局金台观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2200万元、教育系统拖欠工程款225万元、硖石镇拖欠企办楼工程款15万元、北坡建委拖欠工程款60万元。2018年我区新增债券5700万元。按照省市对新增债券使用的要求,全部依法用于精准脱贫、生态和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战略等没有收益的公益性资本支出。一是安排精准脱贫-扶贫支出2175万元,主要用于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扶志扶智扶贫、“雨露计划”等专项扶贫资金支出;二是安排生态和环境保护-环保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燃煤锅炉拆改、环境综合整治、降污治霾等环保专项资金支出;三是安排乡村振兴-农林水建设资金152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金河集中供水工程、陵原集中供水工程等专项资金支出。
2018年,我们以债务审计为契机,全面摸底统计政府性债务,全力抓好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制定印发了《金台区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宝金政字[2018]67号),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局长为副组长,各隐性债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台区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落实化解任务,真正做到权责明晰、责任落实、逐步化解。按照分年度化解计划,2018年我区化解隐性债务任务完成率达到105%。
三、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共涉及单位177家,其中一级单位57家。数据汇总后上年结余49万元,当年收入229923万元,当年支出229797万元,收支结余17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13万元,结余分配3万元,年末结余28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结余)。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余42万元,本年收入188138万元,本年支出188180万元,年末无结余。政府性基金上年无结余,本年收入28375元,本年支出28375元,年末无结余。
四、“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18年,我区“三公”经费支出为235.6万元,较上年减少61.5万元,下降20.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8.2万元,较上年减少63.5万元,下降30%;公务接待支出17.5万元,较上年减少29.2万元,下降62.6%;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0万元,较上年增加34.7万元,增长98.4%;出国(境)费为0。
五、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方案和各项决议、决定,定期向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全面落实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及人大审查意见,针对提出 “财政工作要以增加财政收入、保障民生为重点,切实加强税收征管,抓好财源培植,有效提高财税收入质量,不断壮大财政综合实力的建议”,我们以税务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创新收入组织方式和办法,加强分析测算,查找薄弱环节,夯实收入责任,确保应收尽收;同时围绕重点产业和实体经济发展,靶向发力,精准投入,下大力气培植重点税源和新兴优质税源,2018年财政收入52473万元,较上年增收3296万元,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69.49%。针对提出“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精准脱贫、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重点支出的建议”,我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合理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到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地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民生支出占比达到80%以上。针对提出“要加强政府债务管控,坚决遏制隐形债务增量,积极消化存量债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的建议”,我们严格控制政府隐性债务,印发了《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实施意见》,推进年度债务化解计划,健全完善风险预警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确保政府性债务用得好、管得严,还得上。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机构改革涉改预算单位预算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积极配合做好机构改革涉改单位资产清查移交工作,实施了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针对提出“要强化财政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和考核,提高科学理财水平,为加快推进“四区建设”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的建议”,我们深化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控执行,全面落实全员培训制,3月20日—22日邀请省市财政专家,采取半封闭式集中对所有财政干部及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为期三天的全员培训,进一步提升财会从业人员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能力素养。
六、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情况
2019年,省市财政下达我区新增一般政府债券924万元,全部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按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应全部纳入同级政府预算管理,并按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及相应科目进行核算。我们将按照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用途,及时下达政府债券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合法合规,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主动接受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七、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1月—6月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月—6月份,全区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28775万元,占年初收入预算的52.73%,超平均进度2.73个百分点,超收14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4%,增收1587万元。收入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2111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1.21%,超平均进度1.21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增长15.69%,增收2863万元;非税收入累计完成766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7.42%,较上年同期减少14.27%,减收1276万元,非税收入占比达26.64%。
(二)1-6月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6月份,全区地方财政支出累计完成12467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4.12%,超平均进度34.12个百分点,超支505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79%,增支13153万元。民生支出111553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9.48%,较上年增长12.47%。
(三)后期工作措施
上半年,区财政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我们在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是随着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地显效,短期内已对我区财政收入带来一定影响;二是全面落实省、市各项民生政策配套,我区“三保”财力紧张,财政收支矛盾将进一步加大;三是由于财政收支基数大,后期在高基数的基础上保持高增幅的难度越来越大。
下半年,我们将全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密切关注收入动态,准确把握税源变动趋势,缓解减税降费与财政增收的矛盾,提高收入征管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同时,“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持续加大非税收缴力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收益及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目标。
二是兜牢“三保”底线。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落实好厉行节约各项规定,采取压缩一般性支出、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措施,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
三是积极争取资金。密切关注中省政策导向和投资动态,围绕全区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精心包装项目,不断整合资源,加大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以及民生重点项目的资金争取力度,积极壮大可用财力,有效缓解收支矛盾。
四是抓好债务化解。指导督促债务主管部门,采取压缩一般性支出、上交存量资金、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新增债券等措施,进一步加快隐性债务化解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全年化解任务。
五是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对重点民生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监督体系,真正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做好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