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台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9-08-05 16:10:31

中共金台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金台区委政法委员会是区委领导和管理全区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区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邪教、执法监督和政法队伍建设等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村“两委”换届、反腐败斗争、优化营商环境等紧密结合,运用专业摸排、行业摸排、专项摸排,着力排查“十类重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并深挖其背后的“保护伞”。

2、深入开展社会治理创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坚持综合治理和服务管理并重,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律师等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社会治安防控、心理健康咨询、法律咨询等综合服务。搭建“民情110”服务管理平台,随时收集并有效解决涉及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一些社会治安问题。

3、围绕“治安防控升级”,建设最具安全感主城区。持续推行治安巡防新模式,科学合理配置警力,整合部门、街道、社区、社会等各方资源和力量,实现治安巡防与社区警务、社区综治工作“联动、联查、联管”,消除了社会治安管理盲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金台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人;实有人员12人

其中行政11人、事业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总计539.02万元,较上年增加191.62万元,增加35%;支出总计539.02万元,较上年增加191.62万元,增加35%,主要用于加强综合治理两中心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费用支出。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全部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占年度收入的100%,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9.02万元,本部门本年度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和结余。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共计支出539.02万元。

(1)基本支出347.54万元,占年度总支出64.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06万元,占年度基本支出4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96万元(其中包括三警工资性补助、治安协管员工资性补助和综合治理两中心人员工资),占年度基本支出38.8%;商品和服务支出53.52万元,占年度基本支出15.4%。

(2)项目支出191.48万元,占年度总支出35.5%,本年度支出包括维稳、综治(包括综合治理两中心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费用。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无政府性基金支出、经营支出、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9.02万元。本年度支出总计53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54万元,项目支出191.48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91.62万元,同比上涨了35.5%,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扫黑除恶专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支出53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54万元,项目支出191.48万元(主要是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扫黑除恶专项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96万元(其中包括三警工资性补助、治安协管员工资性补助和社会综合治理两中心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53.5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1万元,主要用于政法系统学习交流,涉及5批次40人。培训费0.31元。

⑴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下达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与上年持平,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团组业务。

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下达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

⑶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5批次,40人次,支出0.31万元,当年预算下达0.5万元,实际支出0.31万元,减支0.19万元,主要用于政法系统学习交流。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参加培训11人次,支出0.31万元,比上年增加0.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网络培训及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对年度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99分,为良好。对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全年用于扫黑、综治和维稳工作支出共计191.48万元。


  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52万元,同比增加了13%,主要是本年度增加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所致。其中:办公费用38.95万元;电费1.01万元;水费0.3万元,邮电费1.56万元;差旅费1.53万元;培训费0.31万元;公务接待费0.31万元,工会经费2.32万元;其他交通补助费(主要是公务人员车补费用)7.2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末,本单位资产总额49.59万元。其中:

  1.流动资产0万元。

  2.固定资产49.59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汽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49.59万元(为办公设备)。

  3.长期投资0万元。

  4.在建工程0万元。

  5.无形资产0万元。

  6.其他资产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目录.xlsx



附表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XLS

附表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XLS

附表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XLS

附表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附表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XLS

附表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XLS

附表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XLS

附表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