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财政、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审查、上报全区地方税收的有关减、免、缓事项,制定全区财政管理方面的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计划,编制并组织执行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年度决算。
3、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任务;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及其执行等情况;组织制定区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配合上级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5、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组织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政府和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
8、负责区级机关的行政经费管理、基本建设预算的审批;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本区社会保险预决算草案。
10、负责全区农业综合改革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申请上报全区农业综合改革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并组织实施。
1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12、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区会计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本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14、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养;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化及金财工程建设工作。
15、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我们坚持勤征细管,狠抓财源培植,组织收入迈上新台阶。面对收入压力,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深入征收部门指导协调收入工作。各征收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采取多项措施全力破解增收难题。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2018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2473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6.7%,增收3296万元,超额完成了市上下达的收入任务。一是在税源管控上下功夫。一方面积极开展税收调研,及时了解重点税源企业发展变化,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因素,做好跟踪服务。全年完成税收收入36465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69.49%,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抓好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系统收费项目动态调整,降低非税收入占比,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在财源培植上做文章。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累计取消涉企收费项目8项,暂停征收项目8项,向小微企业减免收费18项,减免增值税1740万元、减免所得税583万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1—10月争取规上企业奖励扶持资金100万元,拨付失业人员创业贷款和劳密型小微企业贷款贴息193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三是在争取资金上求突破。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主要领导带队多次跑省进京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年共争取中省市资金6324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2%。
一年来,我们坚持民生优先,加强支出管理,民生保障取得新改善。认真落实民生投入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三大攻坚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8139万元,较上年增长5.4%,增支9635万元,其中民生支出170326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90.53%。全年“三公”经费支出235.64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20.63%。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年累计拨付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3579万元;拨付各类学生资助资金3100万元,全区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拨付“营养餐计划”补助资金198万元;累计拨付11000万元支持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新石油中学、马营幼儿园、三迪小学教学综合楼等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三迪中学和西幼北院建成投用。二是支持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四连涨”,城乡居民养老、医保、低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全区164户参保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含职业年金)清算及个人缴费差额清缴工作全面完成。全年拨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2033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4314万元;发放城乡低保、五保供养资金4320万元。落实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要求,累计下拨义务兵优待金、自主择业退役士兵补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各类优抚资金3316万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积极配合“健康金台”创建,拨付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补助资金2194万元;拨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偿及村医补助资金666万元;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农合补充医疗保险资金120万元。三是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拨付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发展产业扶持资金305万元;拨付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689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生态效益林补偿金、农机具购置、退耕还林和耕地地力保护等补贴资金1937万元。全年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4个,下拨奖补资金292万元,惠及项目区群众3.95万人。实施“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两个,争取省级奖补资金400万元,我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工作受到了省、市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四是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年投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65万元。(中央686万元;省级347万元;市级145万元,区级1187万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41个,发放金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205万元,投入贫困村互助基金321万元,全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拨付铁腕治霾、水污染防治、林业生态恢复保护和“散乱污”企业搬迁整治补助等资金1199万元。五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十个项目”和“六项”重点工作,加大资金整合统筹力度,拓宽项目融资渠道,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全年拨付西府天地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绿化和环境提升资金2314万元;支持太极源文化景区建设,拨付4A级景区创建、节能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541万元;拨付长乐塬工业遗址保护开发资金720万元,申新办公楼、乐农别墅等文物遗址修缮完成,“十里荣耀”工业遗址文游项目快速推进。拨付金河工业园工业小镇、智慧园区建设资金1201万元,园区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并成功晋升省级创新转型示范园区;拨付1062万元支持大数据产业园发展,园区聚集效应、规模效应、带动效应逐步显现,大数据产业园成功跻身国家级众创空间和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支持“五河一路”建设,拨付渭河、硖石河、玉涧河、六川河等河流水毁堤防修复、滩区生态治理和河道绿化补助资金620万元,渭河团结运动公园建成投用,重点流域治理全面完工;拨付省道222宝鸡过境公路征地绿化资金3569万元。拨付绿化经费473万元,北坡塬顶宽幅林带全线贯通,蟠龙大道西上塬路坡面绿化全部完成。
一年来,我们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制度建设,财政改革迈出新步伐。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以省、市财政“提高支出管理效益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财力实施综合预算,严格实行专项资金目录管理和项目库管理,全面推进零基预算和部门综合预算,预算安排打破基数,清理取消挂钩支出事项,有力保障了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需要。二是深化财政放管服。我们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动态管理,先后3次对涉及8个部门的17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6个政府性基金进行了更新和公开,累计取消涉企收费项目8项,暂停征收项目8项,向小微企业减免收费18项,减免增值税1740万元、减免所得税583万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辖区企业发展壮大。积极承接市局下放的“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工作,全年5户企业通过审批获得代理记账资格,撤销代理记账资格两户,信息变更1户。三是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报请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金财集团先后制定了产业引导基金、项目代建等办法,分别与嘉隆地产、轩苑集团共同出资成立了合资公司,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和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沙特政府基金外贷绩效管理,我局被评为2018年全市国外贷(赠)款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四是推进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先后出台了《金台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金台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区参改事业单位117个,涉改人员4200人,累计取消一般公务用车43辆,保留业务和专业技术用车42辆,对参改人员采用报销公务交通费的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除教体、卫计系统外,其余参改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全部完成。
一年来,我们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管理,理财水平实现新提升。一是加强对民生资金使用监督。组织开展了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和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奖补资金专项检查,配合开展避灾生态移民搬迁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和新合疗、新农保专项审计,确保了专项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开展了学校收费及票据使用情况检查,严查搭车收费、超范围收费和违规收费行为。二是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切实增强预决算透明度。除涉密部门外,2018年区级预算(草案)、区级部门预决算全部在区政府门户网公开。组织干部赴凤翔学习人大预算执行监督经验,我区在全市较快完成了人大联网预算监督系统建设,实现了联网监督。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结合市级债务审计及全口径债务清查统计结果,全面摸清了我区政府性债务底数。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的举借、使用和偿还机制,及时对融资平台公司的公益性资产进行了剥离与调整,有效守住政府债务底线。四是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加强。及时转发了《宝鸡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制定了《金台区政府集中采购办法》,全年组织公开招标25次,竞争性磋商24次,竞争性谈判6次,询价采购4次,执行采购资金6801万元,较预算节约635万元,节约率达9%;开展了全区非经管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调查摸底,实施了资产年报编制工作,扎实推进教体、卫计系统资产条码化管理,全年共对34个单位原值1547万元的资产进行了审批处置,资产变价收入13.8万元。完成了市场监管、卫计、司法、民族宗教等6个机构改革涉改部门的财务审计、资产移交和财务合并等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金台区财政局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四、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1,其中:行政编制17,事业编制3;实有人员61人,其中:行政24人,事业3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987.22万元,支出987.2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32.8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44.76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987.2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支出98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3.68万元,项目支出13.54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987.22万元,支出987.2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32.8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44.76万元。
2、本部门公共预算收入987.22万元,支出98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03万元;农林水支出12万元;水利支出1798.56万元;扶贫支出231.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3.6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69.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3.74万元。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0.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支,会议费0.18万元,培训费1.48万元出总体情况和分项构成情况,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的19批次、153人数。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出国出境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无新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19批次,153人次,支出0.48万元,当年预算下达5万元,实际支出0.48万元 ,减支4.52万元 ,比上年减支1万元,主要是为了节约开支。
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培训28批次,680人次,支出1.48万元,比上年增加0.89万元情况,原因是有公务员外地培训业务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原因。
2018年会议费支出0.18万元,比上年减支3.07万元,主要是减少会议开支。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18年无预算绩效管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费103.74万元,比上年度89.37万增加14.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物价上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示例: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末,本单位资产总额587.27万元。其中:
1.流动资产7.67万元。
2.固定资产579.60万元,其中:房屋2811平方米,价值276.89万元;汽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02.71万元。
3.长期投资0万元。
4.在建工程0万元。
5.无形资产0万元。
6.其他资产0万元。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无新购车辆及大型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表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XLS
表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XLS
表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