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
3、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指导监督公证工作。
5、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基层司法所的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7、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车和装备、计财管理工作。
8、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9、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司法局内设股室4个:办公室、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股)、法制宣传股、法律援助中心。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市区政法、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部署要求,强化法治思维,遵循法治方式,改进法律服务,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司法保障三项职能,努力营造推进“四区建设”、实现追赶超越的良好法治环境,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工作成效,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1、 以创新普法形式为基础,深化拓展普法教育工作。
2、 以惠民服务为核心,做实做细法律服务工作。
3、 以提升调解水平为目标,夯实基层组织。
4、 以执法规范化为重点,强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5、 以中心工作为保障,助力脱贫攻坚。
6、 抓能力水平提升,打造过硬司法队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宝鸡市金台区司法局部门本级(机关) |
2 |
宝鸡市金台区公证处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员22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3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额554.0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3.0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工资增加、业务工作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总收入554.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54.03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总支出55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03万元,项目支出111.00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554.03万元,较上年增加53.03万元,主要增长原因是工作人员工资增加、业务工作增加。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0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111.0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普法宣传、基层司法业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特定业务工作,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3.0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99.4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43.5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支出6万元,比上年减少1.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1万元,车辆10台,公务用车维护费5.09万元。
(1)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出国(境)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9万元, 当年预算下达6.99万元,实际支出5.09万元 ,减支1.9万元 ,减少支出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开支。与上年支出相同。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29批次,290人次,支出0.91万元,当年预算下达1万元,实际支出0.91万元 ,减少支出0.09元 ,减少开支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1.1万元,减少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培训10批次,32人次,支出3.58万元,比上年增加0.18万元,增加原因是业务培训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会议费支出3.89万元,比上年增加1.68万元,增加原因是会议增加。
六、 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绩效管理支出。
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31.17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95.4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减少机关日常运行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2.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2.9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末,本部门资产总额502.11万元。其中:
1.流动资产0.12万元。
2.固定资产486.28万元,其中:房屋1435.69平方米,价值97.32万元;汽车10辆,价值77.8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26.86万元。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0辆。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xls
附件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xls
附件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