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国家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
3、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指导监督公证工作。
5、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基层司法所的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7、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车和装备、计财管理工作。
8、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9、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司法局内设股室4个:办公室、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股)、法制宣传股、法律援助中心。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坚持法治引领,努力开启全面依法治区新征程
1、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治实践。
2、坚持简政放权,打造阳光政务。
3、坚持严以用权,加强制约监管。
4、坚持法治思维,提高履职能力。
(二)、强化法治宣传,努力开创全区普法新局面
5、大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6、抓好重点对象普法,推进普法宣传教育精准化。
7、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到基层。
8、创新丰富普法宣传形式,不断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9、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
10、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机制,扎实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实。
(三)、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
11、推进司法所规范化、高效化运转。
12、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专职化建设。
13、不断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管力度。
(四)、加大重点人群管控力度,努力谱写“平安金台”建设新篇章
14、加大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力度。
15、加快司法所社矫工作室建设步伐。
16、强化落实安置帮教工作。
(五)、服务发展大局,努力构建普惠型公共法律服务新体系
17、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推进脱贫攻坚作用。
18、扎实推进法律服务体制改革。
19、全面提升辖区律师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20、努力完善法律援助体系。
21、全面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22、组建专业服务团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宝鸡市金台区司法局本级(机关) |
2 |
宝鸡市金台区公证处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员24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单价18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18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7.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7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7.59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30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7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7.59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30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7.59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30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7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7.59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30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7.59万元,较上年减少1.30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度人员经费支出257.95万元,较上年减少1.30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2019年度公用经费84.6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专项业务经费3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7.59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40601)275.53万元,较上年增加4.288万元,原因是局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增加;
(2)律师公证管理(2040606)37.48万元,较上年增加1.077万元,原因是公证处工作人员工资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6.44万元,较上年减少6.27万元,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10.58万元,较上年减少2.504万元,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
(5)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0.34万元,较上年增加0.024万元,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6)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01)10.91万元,较上年增加1.975万元,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7)住房公积金(2210201)16.31万元,较上年增加0.104万元,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增加引起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7.5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57.84万元,较上年增加14.79万元,原因是结构调整,住房公积金由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调至工资福利支出项下;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19.6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11万元,较上年减少16.096万元,原因是结构调整,住房公积金调至工资福利支出项下;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7.59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57.84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19.6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0.1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0.47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19.6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乡镇司法经费:指司法所人员公用经费、业务经费等。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保密审查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