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金台区2025年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项目开展了预算评审。现将评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台区2025年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项目
(二)主管部门: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单位: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台分局
(四)项目概况:按照省、市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发证工作要求,需在2025年内完成全区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权籍调查、资料完善、数据库建立、数据录入、缮证制证及档案归整等工作。
(五)申请财政资金总额:2,800,000.00元
(六)项目资金来源:申请区级财政拨款
(七)主要绩效目标:完成金台区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评审(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审(评估)程序
1.评审准备。接受任务,收集资料,在对项目进行了解、调查的基础上,成立评审工作组。
2.资料审核与分析。工作组根据被评审对象和工作需要,对收集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进行审核、整理与分析,并对需要补充的资料要求项目单位及时补充。
3.综合评审。工作组在调研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对被评项目进行综合评判。
4.向项目单位反馈初步评审结论,征求意见和建议。
5.对反馈意见进行讨论,形成最终评审结论,编制和提交评审报告。
(二)评审(评估)依据、方式及方法
1.评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
(2)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23〕95号);
(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2024〕195号);
(4)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省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宝市自然资发〔2024〕194号);
(5)项目单位报送的《关于拨付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费用的请示》文件和补充资料等;
(6)其他相关文件等。
2.评审方式与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研究,采用市场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市场调查等方法,按照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金台区2025年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项目进行预算评审和绩效评估,并对反馈意见进行讨论,得出评审结论。
(三)评审的局限性
尽管我们在评审中力求科学、规范、客观和公正,但在实际评审过程中依然存在局限性:一是由于评审时间、人力等限制,获取数据与信息来源存在局限性;二是本项目工作量大,不确定因素也比较多,加之获取的资料有限,项目数量、质量及费用标准等情况界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三是受评审人员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限制,在理解和判断上存在认知局限性,评审结论也难免存在疏漏或偏离。
三、评审内容与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符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需要。规范开展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于依法保护农民财产权益、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夯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基础、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不动产登记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项目实施是非常必要的。
(二)绩效目标合理性
本项目绩效目标比较合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符合项目客观实际,且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三)实施方案可行性
项目政策支持性强,实施条件良好,实施条件成熟,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项目单位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项目实施方案总体可行。
(四)筹资合规性
本项目申请经费为项目单位专项业务经费,申请财政资金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文件精神。
(五)投入经济性
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方面确权登记后,能够让宅基地和房屋成为农民的有效资产,可用于抵押贷款,为农民创业、农业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带动农村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完善的产权登记数据有助于政府精准制定农村政策,提高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乡村规划合理实施,提升农村治理水平。且统一规范的登记体系,可减少政府部门间信息收集成本,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为农村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基础支撑。
(六)总体结论
1.评审情况
本项目立项合规,绩效目标比较合理,实施条件成熟,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经过综合评审,建议对本项目予以支持。
2.审定情况
本项目送审金额2,800,000.00元,审定金额2,236,520.00元,审减金额563,480.00元,审减率为20.12%。
3.审减原因及依据
(1)外业调查
项目单位送审金额1,572,000.00元,审定金额1,412,320.00元,审减金额159,680.00元。外业调查成本具体测算如下:
1)人员工资:2023年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1180.00元,换算成日工资为91180.00/12/21.75=350.00元/日。外业调查周期按每组每天调查9宗,完成13100宗需要1456日,按8组同时开展工作需要182日,每天需要16人(分8组,每组2人),人员工资共计:182日*16人*350.00元/日·人=1,019,200.00元;
2)车费:按2组用1辆5座汽车,每天用车4辆,宝鸡地区租车价为300.00元/日·辆,车费共计:182日*4辆*300元/日·辆=218,400.00元;
3)伙食费:按照《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每人每日按60元定额补助,伙食费共计:182日*16人*60.00元/日·人=174,720.00元;
4)外业调查共计:1,412,320.00元,平均约107.81元/宗。
(2)信息录入及校核
项目单位送审金额655,000.00元,审定金额382,200.00元,审减金额272,800.00元。经评审组咨询相关从业单位,信息录入及校核工作每人每日可完成12宗,13100宗需要1092个工作日,1092日·人*350元/日·人=382,200.00元,约29.18元/宗。
(3)审证缮证
项目单位送审金额262,000.00元,包含不动产权证书信息审核、制证等。因信息审核为机构职能,故不计算费用,只计证书工本费,每宗10.00元。审定金额131,000.00元,审减金额131,000.00元。
四、相关建议
(1)项目单位应编制详实、全面、对工作具有指导性的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或工作安排,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2)鉴于金台区各村宗地数量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在本次评审工作中难以实现精准核对,故预算数量暂按照报送宗地数量确定。建议项目单位对实际完成数量与预算数量之间的偏差处理办法在采购合同里作出明确约定。
(3)项目单位应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宗地台账、权属档案、测量数据、结算申请、审核报告等资料进行妥善归档,便于后续查询,为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长效管理提供支撑。
(4)农村房地一体项目会产生大量信息数据,项目单位要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数据泄露、丢失或被篡改,确保数据安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报告的结论是在项目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基础上形成的,前提条件是项目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应该客观、真实、完整、合法。因前提条件不真实或不成立而造成的评审结果偏差,不属于受托方的责任范围。
宝鸡市金台区财政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