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司法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23年12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2月23日至5月5日,对宝鸡市金台区司法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区司法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单位。
(二)预算收支情况
略
(三)资产负债情况
区司法局2022年末资产合计2220892.36元。负债(其他应付款)139842.62元,净资产(累计盈余)2081049.74元。
(1)往来款情况。①其他应收款。2022年初余额204193.74 元,2022年末余额266476.13元,当年净增加62282.39元,②其他应付款。2022年初余额139842.62元,年末余额139842.62元,当年无变化。
(2)固定资产变动情况。2022年初固定资产原值6130577.69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6230577.69元,当年固定资产净增加426838.02元,主要为司法所装修及改善办公条件等。
二、审计评价
区司法局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收支数据真实,账务处理基本符合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但是,审计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需进一步规范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1.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2.未按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3.法律援助补贴政策不符合法定程序
四、审计建议
1.认真学习贯彻《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提高业务技能,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
2.健全工作措施,完善管理制度。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完善有关制度,为今后工作提供经验与办法。
五、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目前,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政策问题正在履行相关程序。